猴子 发表于 2009-9-5 15:47:24

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广告属欺诈?

事件回放  

    正当农夫山泉对“水源地严重污染”事件进行危机公关之时,质疑声再次响起。据《公益时报》最新报道,曾红极一时并获选十大营销案例的农夫山泉“喝一瓶水捐一分钱”公益创意,正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质疑。有知情人士爆料,从2005年开始,农夫山泉饮用水的市场销售量每年约15亿瓶到20亿瓶的规模,如此算来,农夫山泉应该每年至少拿出1500万元注入助学基金,而不是500万。加之活动何时开始并结束、在何地域开展、消费者喝水捐的钱是否都捐赠到位等细节并不明朗,有消费者和营销专家质疑,农夫山泉“一分钱”公益活动是否有欺骗消费者爱心的嫌疑。

    对此,农夫山泉方面也针对该报道高调发表声明回应。如何看待“一分钱”事件?本报记者一探究竟。

    “一瓶水,一分钱。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出了一分钱。饮水思源,农夫山泉。”2006年,这条“饮水思源”广告在中央电视台以及地方台等多家媒体上发布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最近,《公益时报》将“一分钱捐赠”的疑点翻出来暴晒,引起舆论大哗。

    如果说,原来农夫山泉一直“有点甜”;这几天,农夫山泉真的有点“烦”。

    “农夫”发声明反驳媒体调查

    据《公益时报》8月11日报道,有知情人向该报透露,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并未如广告所言,当消费者每喝完一瓶农夫山泉,“就为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出一分钱”。该报记者经调查认为,“一分钱”广告涉嫌欺诈,并有拿消费者的钱进行免税之嫌。

    8月14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网发表声明,说明了“饮水思源”助学活动经过:“2006年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达成协议,共同举办‘饮水思源’助学活动。双方约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农夫山泉公司以每销售一瓶农夫山泉就提取一分钱的形式捐赠‘饮水思源’助学活动,捐赠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在‘饮水思源’活动中,经由我公司与宋庆龄基金会确认:活动期间我公司总共印制并销售了5亿瓶带有‘饮水思源’一分钱活动标识的天然水产品,捐赠款总额为5007563元(其中7563元为义卖所得)。上述款项已于2006年12月28日前分次全额汇入宋庆龄基金会指定账户,由宋庆龄基金会负责后续实施。”

    该声明还指出,相关机构的行为“对农夫山泉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造成巨大伤害,公司已着手对上述机构采取法律行动”,并且,“公司有理由怀疑这是一系列经过周密策划的蓄意事件”,“我公司已提请相关国家机关采取必要措施”。

    记者致电农夫山泉杭州总部,听说是采访一分钱项目捐赠事件,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公关部负责,但公关部有关负责人集体出差了,手机号码没有留下,无法联系。记者可以明显感觉到农夫山泉对此事的回避态度。

    记者随后致电《公益时报》新闻部电话。接电话的是新闻部负责人宋先生,他向记者表示,农夫山泉在某网站上发的声明内容他也看到了,目前还没有接到来自农夫山泉的律师函。他说他们做的是很纯粹很正常的调查报道,是公平公正的,绝没有卷入所谓的“经过周密策划的蓄意事件”中,没有任何商业利益驱动,这一点对方或有关部门都可以调查。

    公众需要 “明明白白”的公益

    一位业内人士对此事的看法是,这一事件的关键问题是,作为一项需要广大消费者参与捐赠的公益活动,作为活动的组织者,是不是应该明确告知公众这项公益活动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日期?不能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个公益活动是“无限期”持续进行的,否则虽然谈不上欺诈,却难免有利用消费者公益之心的嫌疑,这在企业公益活动中是很不应该的。所以,对媒体提出的种种疑问,农夫山泉还是应该一一回应,还原事实真相是必须的。

    此事也引起网友们的强烈关注。有网友写道:“‘购物即慈善’已成为当前中国公益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但是如果消费者质疑的农夫山泉‘一分钱’公益确实有问题,那么这山泉的苦涩影响的将不仅仅是农夫的社会公信力,还将严重影响刚刚蓬勃起来的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还有的网友表达了公众需要“明明白白”的公益活动的需求:“农夫山泉如果真的甜,就应该通过企业年报,当然最好是企业公民报告,而且最好是通过第三方发布,将历年‘一分钱’公益活动的情况向消费者说清楚讲明白。这是作为一个企业好公民应尽的义务,于企业的公信力和营销有百利而无一害。当然,除非农夫山泉真的不那么‘甜’。” 

    杜绝“一分钱”事件需法律规范

    对于农夫山泉被指“欺诈”事件,多年参与慈善公益工作的上海资深律师马仲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就目前的报道情况来看,农夫山泉在与宋庆龄基金会达成根据销售量捐赠一定比例善款的合作协议后,其销售量及活动方式、起止时间等就应该予以公布。”他指出,如果我国相关的法律更加完善,如果《慈善法》得以制定并实施,这类情况也许可以避免。

    专家指出,此次农夫山泉“一分钱”事件的出现,实质是暴露出相关法律缺位的现状。根据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年早些时候透露,目前全国性的基金会数量已经达到1530多个。尽早颁布《慈善法》及其实施细则,规范慈善捐赠及相关的信息发布、审计监督等行为已成极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曾参加这项法律起草工作的马仲器律师介绍说,近年来,民政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组织包括慈善工作者在内的各界专家进行了反复论证,召开了多次研讨会研究探讨我国慈善立法的框架,这部从2006年开始起草的法律已经呼之欲出。

    法律专家认为,即便在《慈善法》尚未出台的今天,农夫山泉在销售数量和捐赠期限方面的“托辞”也不能完全成立。据马仲器介绍,如果企业与慈善机构达成了捐赠协议,那么债权和债务关系已经确立,“因此相关基金会应该根据实际销售量照实结算捐赠款,而不应该放弃部分捐赠权利。”企业应公开其销售报表,便于对其经销的数量进行核查,以确认其应当捐赠的数额。

    此外,为了使捐赠更为规范,相关基金会也应该要求企业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才能公开进行举牌宣传,并且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应该停止相关的宣传活动,以免给消费者造成公益活动仍在进行的“公益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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