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意见》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意见》指出,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意见》提出,要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在县一级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机制,在乡镇一级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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