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政局依法查处《慈善法》施行后第一起慈善违法案件
近日,宁波市民政局对一起违法公开募捐案进行了依法查处,对违法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执法约谈,制止了违法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该局依法查处的第一起慈善违法案件。
根据有关线索获悉,我市某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开展慈善活动的名义,于2016年9月中旬在市区某大型广场举行了现场助学结对活动。现场提供了180多名西部贵州等地的贫困学生,供市民结对认助,共有近百名当场结对成功。我局获悉后立即依法开展了调查,并对该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执法约谈。经调查认定,该社会组织为一家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负责人为一名爱心人士,经常通过微信等方式组织助学等慈善活动。该社会组织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认定为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将公开募捐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组织这一活动,构成慈善违法。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有关活动。该组织负责人也表示要吸取教训,并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改。
来源:宁波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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