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警惕“公益规模化”的陷阱
11月23日,在上海举办的第八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论坛2016年会上,公益专家徐永光用“公益创新只做小而美,不求规模化,就会成为自我陶醉的花拳绣腿”这样劲爆的说法来为其发起的“中国好公益平台”做传播。(11月24日凤凰网)当我看到有人说徐永光这么说是“为了扩大公益的影响力”,我笑了。显然,公益行业不应该靠声音大来决定谁更有道理,不应该用“劲爆的说法”来吸引眼球。我认为,公益“规模化”只是为“博眼球”制造的概念,千万不要当真。
我不太懂公益,但是我懂中国的公益,中国公益对概念的重视超过实际的行动。不过,当有人听到“小而美”为“花拳绣腿”的时候,都想起了“橘化为枳”的故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橘化为枳”告诉我们一个现实,很多解决社会问题项目,在北方有效,放到南方也许就很难解决问题。
公益“小而美”当然没有错,公益原本就是从人与人互助发展出来的,从社区推延到社会,乃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义务。比如,社区互助、社会创新探索都是小而美。小而美的公益项目不是花拳绣腿,而是社会公益中最重要的部分,否定“小而美”而强调“规模化”就好比是忘记了“毋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
事实上,很多今天看起来有“规模”的项目,都离不开“小而美”时代的各种锤炼。譬如:墨西哥Kassalow医生发起的视觉春天(VisionSpring),发展到在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的20多个国家,支持了超过220万副眼镜帮助贫困人口的成绩,用了15年的时间。
还有,被全世界“山寨”得一塌糊涂的“尤努斯小额贷款”,格莱珉银行在“小而美”的路上走了好多年,走到很多人羡慕的“盈利”,整整花费了18年时间。
要知道,无论是做商业产品还是公益产品,都需要在“小而美”阶段付出时间、精力、技术和热情,来一点点地完善,特别是以改善“人与社会”关系的公益产品,涉及到受助人的赋权和赋能,更是需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绕开一个前进中的陷阱。
一个具备“规模化”的产品,起码需要具备简单易用、易转移、易传播等几个特点,其成熟需要一个复杂的形成过程。从产品设计开始,基本上要通过:抽象思考、逻辑推演、试验、理论体系、产品化的一系列工作。
社会公益服务,如果只是简单的“山寨”,哪怕是“山寨”“墙上挂衣服”、“地铁里撒书”这样简单的项目,都必然是“来得快,死得快”。社会公益服务的核心是改变“人”,人的认知和社会关系在公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改变,无论投入多少“善款”拷贝的项目,都必然失败。
一个公益项目如果只重视标准化、可复制和规模化,而不强调人与人的连接,不强调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别化服务,这样的公益项目即便“规模化”,它的社会价值又在哪里呢?又如何推动社会进步?
公益服务“规模化”需要大规模的社会协作,需要整合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这个方面,无论是大组织还是小机构,其能力是有限的。对于慈善公益组织来说,绝对不是越大越厉害,而更可能是越大越麻烦。一个公益项目“规模”扩张到一定程度,如果真正有利于改善“公共福利”,那么就该是政府接手实施,而不是让慈善公益组织靠此找“饭票”活着。
政府推动社会福利是“高速公路式”的,沿着主动脉前进,公益组织做的事情是拾遗补缺,保证毛细血管的畅通。主动脉失血就会死亡,毛细血管堵塞就会瘫痪。人体如此,社会公益也是如此,社会公益组织做的就是拾遗补缺,与主动脉互动,保证毛细血管的畅通,毛细血管真的“规模化”,又能如何?
公益产品规模化,必然会涉及社会协作,社会协作就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协作不足和协作过度,甚至协作失败。一个好的公益项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规模化的社会协作中,如何去保证行动、理念和目标的统一性和灵活性。市场化的“社会协作”系统是通过“钱”为主要杠杆来实现的,而公益项目的“社会协作”系统是通过价值观、共同的社会目标来实现的,相比较于“钱”而言,“价值观”和“社会目标”的协调就复杂得多,不仅仅是协作组织,甚至每一个协作者都有自己的认知。
一个公益项目,在不同的运作模式之上,效果也是大不一样的。公益项目的社会义务属性,决定了社会参与的自由度很高,一个人参与不参与某个公益项目是这个人的自由,其主要的驱动力是参与者对公益项目的社会认同,而不是喊一嗓子“好公益”那么简单。
“中国好公益平台”不谈社会问题,不谈解决方案,不谈价值观与社会参与,而去谈“规模化”和“控制力”,实在不知道什么是他们心中的“好公益”?我知道自己这么说又会得罪一些圈子里的盟友,不过仔细想想,没有价值观的盟友,少一些也无妨。
来源:有益才说 周健(作者系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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