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红会整改一年仍不到位 目前仍无专职会计
温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状况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前年,该会内部发现,其存在管理严重失控、临时出纳挪用公款126万元等问题,后上报市审计部门。此事披露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去年4月份,温州市审计部门要求市红十字会对问题进行整改。时隔近一年,记者了解到,该会部分问题虽已得到整改,但目前市红十字会尚没有专职会计,出纳岗位仍为临时工。相关阅读:温州红会800万物资入账未进库 出纳挪用126万元
一些问题依旧
出纳岗位仍为临时工,没有专职会计
据悉,一直以来,温州市红十字会因缺少编制,出纳为临时工,而会计则由市卫生局的会计兼任。但兼任的会计不太管日常账务,出纳则“一手包办”所有账目。
市审计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市红十字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该会内部管理不规范,尤其是内控机制不完善,如在岗位设置方面,没有把会计和出纳分开,这样容易滋生舞弊行为。
而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会确实在监管上存在问题,但请临时工出纳也是“迫不得已”.他们单位有编制的只有6个人,由于编制少,才请临时工当出纳,但又因工资低,很多人干不久或不愿意干,急缺财务人手。
在审计部门对市红十字会的审计建议中,就建议该会设置专职会计,把会计和出纳岗位分开,规范管理。但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该会的出纳仍为临时工,专职会计还“缺位”.
库存物资管理已整改
日前,记者从温州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先前缺失流向证明的800多万物资的收据证明已基本上补回。
而针对之前的库存物资管理混乱问题,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该会一直没有自属的仓库。2008年发生汶川地震时,市民捐赠物资很多,却没有地方存放。经过协调,他们租用了水务集团旁边一展览馆的地下室,因为临时存放,缺乏人员保管,导致管理不规范,有些物资流向证明缺失。发现这个问题后,市财政拨款给市红十字会租用仓库,现在该会对市民捐赠的物资“进出”进行联网,在电脑上查看一清二楚,同时还请中介机构对捐赠的物资进行价值评估,规范管理。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蔡章卿说,他们还将视情况对市民捐赠的物资在网上进行公示,如果物资捐赠较多,他们将一个月或两个月公布一次,如果物资捐赠较少,他们将半年或一年公示一次,接受市民监督。
对财务人员进行监督
之前市审计部门发现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混乱,一直采用手工记账,账目凌乱,且票据管理不完善,问题发现后,目前该会已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其账目进行重整,理清以前的“旧账”.
发生这样的事件后,蔡章卿说,他们从制度和管理上进行了整改,尤其是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现在如果要从市财政局领取捐赠票据,他们都要求办公室人员和财务人员一同前往领取,互相监督。发票取回后,将放在办公室的档案间里,如果财务人员有需要,用到一本领一本。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公款126万元已追回,同时针对该会相关负责人的失职,日前市纪委也对其进行了党纪处分。
事件回顾
市红十字会内部管理失控
2011年8月3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34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不少条目直指“温州市红十字会内部管理严重失控”.
主要有三个问题:首先,温州市红十字会资金捐赠票据的领购和使用全部由出纳一人办理,该出纳无会计证,属临时工作人员;市红十字会的会计由外单位人员兼任;捐赠收入未按专款管理核算,存在票据缺失及缺失存根的票据同样拿来入账的情况。
其次,库存物资管理极其混乱。2010年底账面反映库存商品806.35万元,仓库里却空空如也,截至2011年6月28日,方才补回一半的发出物资收据证明,另一半400余万元的发出物品依旧无流向证明。
其三,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26万元,市审计局将此线索移送鹿城区检察院,涉案人员陈某最终被判刑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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