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4-11 22:46:32

公益立法应尽可能开放

  昨日,2012公益转型研讨会在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新址举行,近40位来自广东公益领域的从业者、学者、政府管理者以及媒体人等共同就公益转型进程中的立法、青年公益参与、媒体公益参与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广东省公益慈善立法的呼声不断,新法也呼之欲出,但时至今日尚无确切消息。与会专家认为,新法迟迟未能出台,还是由于对立法中所涉及的公募权是否放开等关键问题仍然存在争议。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韦祖松的观点具有代表性,即立法应该尽可能开放,以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加入公益事业,否则一潭死水将难以掀起波澜。
  
  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曾锦华围绕青年人的公益参与议题,介绍了对去年珠江公益节期间广东青年公益参与的研究成果。其研究结论认为,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以青年人群体作为“坚定的引领者”,青年公益参与的民间性、服务性非常重要。

         来源:南方日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益立法应尽可能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