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5-22 08:16:00

民间组织蓝皮书:深圳从经济先锋到民间组织管理改革前沿

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常红)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发布的2012年《民间组织蓝皮书》指出,深圳市在民间组织管理探索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市的民间组织改革在中国民间组织改革发展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取消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市社会组织单项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深圳市通过“三步走”战略,取消了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率先实现了行业协会民间化。2008年9月深圳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开启了社会组织整体改革的大门。该文件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进行了突破性创新,规定“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申请人均可直接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于主要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则明确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将其纳入监督管理。这次改革使得深圳市无可争议地走在了全国民间组织改革与创新的最前列。同时,深圳市还提出建设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丰富、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不仅在登记管理体制方面进行大胆探索,还出台多个总体性政策文件进行了促进民间组织发展的整体性改革。为了进一步落实总体性政策文件以及推进整体改革工作的开展,深圳市陆续发布了关于购买服务、职能转移、异地商会登记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等一些具体性政策文件。深圳市对于民间组织所推动的整体性改革已经取得很好的成效,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管理体制、登记管理、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体系。民间组织蓝皮书指出,深圳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要把民间组织打造成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以及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深圳将民间组织的培育和规范纳入全市性综合配套改革规划。2011年5月出台的《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启动了包括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在内的32项改革计划。改革计划书中,首当其冲的改革项目是“社会组织改革,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深圳力争“十二五”社会组织数量翻番,实现每万人拥有8个社会组织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深圳把“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写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深圳出台的具体性政策文件,在重点推进某一领域工作的同时,同样体现出整体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宏观思维,以及提升综合实力的战略考量。譬如,深圳市在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时,不是孤立地开展购买服务,而是融购买服务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之中,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来整体推进。深圳市把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作为建立新型政社关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公共产品多元供给体系的重要措施和关键环节。深圳市从创新思想理念、创新登记体制、创新服务机制、创新沟通机制、创新扶持措施、创新监督方式六个方面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明确提出,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承担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新增的公共服务,基本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提供,力图建构一种民间参与的高效率的公共服务的供给新体制。深圳市的民间组织改革,已经不单纯是针对民间组织的改革,而是把民间组织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制度上具有突破性,在理念上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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