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5-22 08:17:07

民间组织蓝皮书:北京规划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在内的五大体系

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常红)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发布的2012年《民间组织蓝皮书》指出,与深圳、上海等地相比,北京市的民间组织改革起步较晚,但在党的**之后,北京市全力推动了民间组织的整体性改革,成为全国在民间组织改革方面措施最多、整体推进最快的地区之一。党的**之后,北京市成立了北京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各区县也设立了相应机构,各街道成立了社会工作党委。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入手,北京社会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2008年9月,北京市召开社会建设大会,提出要构建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格局基本框架并规划建设包括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在内的五大社会建设体系。“枢纽型”民间组织是由上海市率先探索,但北京市以更大的力度、赋予其更重要的作用,提升到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高度。“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通过加强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服务、引导和管理,带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主要承担着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在所联系和管理的社会组织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建工作;在业务上发挥“龙头”引领和聚合作用,团结带领本领域社会组织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上发挥平台作用,承担有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负责业务指导,进行日常联系、服务和管理等三方面工作职责。北京市把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与积极推进政社分开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循序渐进推动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北京市提出要“先建房,后迁居”、“先挂钩,后脱钩”,首先着手把“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先让同类别、同性质的社会组织跟相关“枢纽型”社会组织挂钩,先建立工作联系,把工作做起来,最后,再根据条件成熟的程度,逐步实现与原行政部门脱钩。除构建枢纽型工作体系之外,北京市在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有突破性进展。自2011年起,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放开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批,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此外,北京利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独特地位,推行了迄今为止在直接登记中法律层次最高的的登记管理改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成为国内首个明确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且限制条件最少的地方性法规。在登记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大胆改革的同时,北京市也大力探索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登记管理体制的放宽,对组织成立后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2011年起,北京市民政部门将评估社会组织情况,建立社会组织等级管理体系,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管理和监督管理,并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同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退出机制,促使社会组织改善运行,着力提升整体素质。此外,北京还将建立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行政约谈制度,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北京市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民间组织人才队伍方面也取得较好的成效。北京市提出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引进、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业务培训,加快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北京市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举办了区县局领导干部社会建设培训班等;二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民间组织蓝皮书同时指出,北京市民间组织改革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是高起点、高规格、整体性推进了民间组织的改革。北京市民间组织各项工作之所以能顺利推进,主要原因在于北京市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形成了综合性政策配套体系,同步推进民间组织领域的多项改革。2008年出台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此后召开的全市最高规格的社会建设大会,印发了加强北京市社会建设“1+4”文件。为了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北京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力度。2009年起,北京建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多项扶持措施。二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构建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和宝贵的实践经验。北京市枢纽性民间组织工作体系,赋予群团组织和骨干民间组织在新体系中培育孵化、沟通联络和引导监管等多重作用,既有利于原有官办民间组织的转型,又有利于强化和坚持政府主导,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和发挥民间组织自身的自律和监管作用。北京市2008年提出要用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应当说,北京市虽然起步较晚,但因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手段多样,高起点、高规格、整体性同步推进民间组织领域的各项改革,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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