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11-10 21:49:22

社会管理创新:“鸡”和“蛋”的公益链

  在上海的都市白领里,稍微关注公益的话,或许都听过或参与过“一个鸡蛋的暴走”,这个在今年9月刚获得“公益中国”年度最具创新奖的项目,它更具观察价值的并不是筹集多少钱、做了多少公益活动,而是“孵化公益”。  其实,追溯鸡蛋暴走的组织方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下称“上海联劝”),它肇始于一家“孵化”的公益组织,而它也正在通过项目资助更多已破壳而出的公益组织。这才是上海在NGO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而想借助NGO发挥更大作用的空间可能还在于制度上的破冰。    恩派的“鸡生蛋”  联劝缘起于一个更大的组织,即恩派(NPI),2006年, 它首创“公益孵化器”概念,并在上海浦东运作成功,后又通过发起“恩派”系列机构使该模式在上海(浦西)、北京、成都、深圳等地成功复制,被誉为近年来公益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  目前,NPI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孵化30个左右的民间公益组织,为他们提供能力建设、场地设备、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多方面的帮助,其托管资金超过5000万,资助项目近300个。2009年,它主要发起成立上海联劝,就如同下了鸡蛋,开始另一段传奇。  在创始之初,就加盟其中的叶盈现在上海联劝公共关系主管,她解释说,联劝的设立宗旨是探索新型的联合劝募和公益资助模式,整合更多社会资源服务于新兴公益组织的成长需要。这种透过一个专责募款的机构,有效的集结社会资源,并合理统筹分配给需要的社会公益团体的方式被称为“联合劝募”模式,在国内当属创新之举。它既可以让募捐者免于重复募捐的干扰,也可以让资源获得更有效的配置,还可以让一些社会团体可以卸下募捐的担子,专心公益服务。  “一个鸡蛋的暴走”应该是三年来上海联劝最为成功的项目,如果成功仅仅是计算募捐额或者参与人数,抑或是社会传播效果,那么还不足以创造“鸡生蛋、蛋生鸡”的良性循环。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鸡蛋”的成功,不仅在于自己长成了母鸡,还在尝试孵化出更多的鸡蛋。2011年10月,“一个鸡蛋的暴走”活动第一次面向公众举办,共有122支爱心队伍在崇明完成了这个爱心公益项目的“试水”,筹得善款达67余万,可以让4434名小朋友一学年里每天都能吃上一个鸡蛋。  今年4月,鸡蛋的暴走行动再度启动,计划筹款100万元,实际组队208支,共募得善款13528笔,总计2373127.26元,实现了原计划的两倍之多。如果仅就钱款的募集而言,虽然是超额,但是相对一些大的慈善活动或者大型基金会,这其实还是“小巫见大巫”。  联劝的“蛋生鸡”  更关键的还在于,这次超募的资金启发了一个全新的项目管理模式。上海联劝公共关系主管叶盈就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起初上海联劝是在全心做好这一个项目,但实际的筹得善款远远超出了计划筹款这一成果,让这一只暴走的鸡蛋有了孵化更大公益的动力和责任。由此,暴走项目评审会诞生。  具体而言,暴走项目评审会将会对超出原计划筹款的资金进行再分配,资助其他有意义的公益项目。每次的评审会将邀请7位来自学界、企业、基金会、操作型NGO、媒体、财务等方面的专家顾问,以及7位来自“一个鸡蛋的暴走”的捐赠人代表对3个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拥有共计40分钟的项目陈述和答辩环节,而后由专家顾问组与捐赠人代表组分别投票是否同意资助。  本报记者就曾作为顾问全程参与过10月的一次评审会,参与评审的项目二个被支持,一个被否决。评审会的一个初衷就在于让捐赠人参与决策,也让民间公益机构和捐赠人之间能有更多相互的认识,建立彼此的信任。而在现场,这种交流和问答的过程相当生动,更像一堂如何做公益的公开课。  即便是未能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也会有一个相互交流与学习的过程,因为还有下一笔资金可以申请。当然,项目评审也还有程序上有待完善之处,多位参与项目评审的顾问都同意一点:那就是附条件同意的选项,那就是项目方案在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才能获得资助。  叶盈也承认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改进流程。而对于联劝而言,项目评审会的设立传达了一份公益薪火相传的意味,因为恩派孵化了联劝,而联劝也正在孵化更多NGO。这就像“鸡生蛋、蛋生鸡”的模式。今年的11月和12月,还有两场评审会即将召开,可以看到会有更多“蛋”在“孵化”成“鸡”。  正如叶盈所说,一个鸡蛋的暴走也不是典型的联合劝募的模式,他们只是希望通过这个活动支持更多的民间项目。然而,通过行之有效的活动获得大量善款与社会支持,同时还将多余的善款进行合理再分配,孕育新的公益项目、孵化新的公益组织、资助更多有意义的公益事业让公益延续,哪怕不能被称为典型的联合劝募模式,也必是社会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  从联劝这两年的运作来看,与香港、台湾以及美国等地成熟的慈善文化相比,大陆的民间公益行业发展状况依旧处于初级阶段。总体而言,各地政府、企业与公众对民间公益行业还比较陌生,存在许多困惑与误解,民间公益组织也存在专业性不足、中层干部流失率大、各机构发展状况不均衡等问题。  但是,就在近几年里,这一行业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日益凸显。叶盈解释说,一是政府对NGO的态度正在发生改变,虽然制度上还没有大的突破,尤其是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政府与NGO之间的合作已越来越频繁密切,双方都在磨合中共同成长;二是企业对民间公益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除了外企原本就设有的CSR部门之外,HR、PR与Marketing等部门也都开始参与公益合作,民企参与民间公益的意愿也渐趋强烈;更重要的是,公众对民间公益的了解与投入,出现非常好的一种常态化趋势将参与公益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联劝的使命是支持中国民间公益。在这两年为公益项目筹资过程中,联劝发现除了提供资源对接、公众活动策划等支持之外,还需要回溯涉入项目包装、甚至项目设计的阶段。目前的联劝虽然力量还比较有限,但希望能够以联合劝募这一平台,联结更多社会力量,共同为中国民间公益机构提供各个环节上的支持,打造一个互信、合作、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1月31日,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召开。北京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今年将探索研究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公益慈善四类社会组织在北京登记注册,有望无须再找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这一转变意味着,北京市将继广东“破冰”之后,探索突破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壁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而在之后一天,上海也宣布将在今年探索通过“自律承诺制”等方式,试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  其实,早在2011年2月,北京市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试点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从操作层面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但当时只是作出一些尝试,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的可能性和成功率。譬如民政部门可代为寻找、协调业务主管单位,或“一手托两家”,既做业务主管单位,也做登记主管单位。  去年11月,广东省民政厅提出,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这也是我国率先提出摒弃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实现直接登记的地方改革方案。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推广广东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民政部将继续协调、配合社会化组织三个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做好相关衔接配套工作。  不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的根本还是三个条例的修订,修订之后没有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才更好实现。  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成,其中均规定,社会组织要获得“合法身份”,须先获得所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即“双重管理”体制。而目前,还没有在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进行制度修改。来源:NGO发展交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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