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4287|回复: 0

[公益新闻] 海曙:“司法+公益”扩展社区矫正平台 “志愿服务”成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必修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17 14: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BRB20160817A12b006.jpg
绘图:丁安

  给孤寡老人剪指甲、陪自闭症孩子做游戏、和园艺师一起修剪苗木……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海曙区的志愿者大军中多了一支新生力量,频繁在养老院、儿童福利院、交通岗亭等场所积极做公益,他们有个特殊的名字———“社区服刑人员”。这是今年年初海曙区开始探索社区矫正“司法+公益”新模式以来,常常能看见的社区服刑人员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场面。

  基层司法机关由于人力及专业有限,往往无法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面对工作瓶颈,海曙区想到了借力辖区资源和经验丰富的社会公益组织的办法。今年1月,海曙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形式,正式把“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两项活动委托给海曙区民政局下属公益组织“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实现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公益组织的资源整合。

  “此前我们尝试过引入社区矫正专业社会工作项目,安排社会工作师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但并未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志愿服务。如今,我们把做一名志愿者列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必修课,让矫正对象在自我奉献中感受社会正能量,完成自我净化。”海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必须达到8小时,但实践中很难达到规定时长,一定程度上存在“虚管”现象。现在每月8小时学习和8小时社区服务已经成为海曙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硬杠杠”。

  为把“8+8”模式调成众人感兴趣的“大餐”,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也花了心思。“我们组织教育学习时以大课为基础,会邀请心理咨询师、知名律师轮流讲课,内容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主,同类型人群小组辅导为辅,而且成立青少年心理支持成长小组和女性关爱小组,前者主要以自信教育、人生规划为辅导内容,后者以进行情感交流为主。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时则根据劳动能力、工作经验和技能特点,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志愿活动”,该协会负责人介绍。

  为引导好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今年年初,海曙区司法局专门以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20的比例,面向社会招录10名协理员,派驻各司法所开展教育、帮扶、组织并监督公益劳动等工作。半年来,每名协理员累计接受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培训100课时以上,基本满足社区矫正协管岗位需要。而到了年底,海曙区会根据《海曙区社会工作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价体系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资格、个案工作完成率、服务对象知晓率、满意率等指标进行量化,实行绩效评估。

  有了系统专业的教育学习,有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协理员,海曙区社区服刑人员“志愿服务”这一必修课开展得有声有色。目前,海曙区已选择广安养怡院、自闭儿童农疗基地、居家养老中心等建立17个社区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刑人员受教育1600余人次,参加社区服务1200多人次。

  收获最大的则是社区矫正人员自身。因为醉驾而成为社区服刑人员的王先生曾一直郁郁寡欢,很害怕有人提起他身上的这个“标签”,但自从去了几趟广安养怡院后,王先生的心情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他说:“在养怡院里给老人服务时,老人的眼神充满善意又温暖,他们深深感谢我,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尊严,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现在,我经过培训加入了修指甲服务队,专为高龄老人服务。”和王先生一样,很多做完志愿服务后的矫正对象对自己的付出得到了认可感到特别高兴,他们愿意多参加志愿活动,与社会多接触,从而早日回归社会。

  消息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陈朝霞 张 立  通讯员:朱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