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15436|回复: 0

[公益热点] 致公党中央提案关注网络募捐:各部门监管职责范围需理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28 1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2017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2月27日从致公党中央全国两会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致公党中央今年将提交提案35件、发言3件,其中包括《关于依法规范和监管网络募捐的提案》。

  近年来,网络募捐、微慈善等成为民间公益慈善的新阵地新形式。相比传统的募捐方式,网络募捐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往往会广泛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致公党中央认为,网络募捐能够使需要帮助的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但是由于互联网自身的隐蔽性和虚拟性,网络募捐也存在不少隐患,因受助人信息造假、资金用途不透明等问题而屡受质疑,个别事件因存在诈捐、骗捐嫌疑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争议,既伤害了捐助者的爱心,也严重影响了网络募捐的公信力。

  2016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网络慈善被纳入了法制调整范畴。去年,民政部就遴选网络募捐平台作出规定,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入选首批合法募捐平台名单,标志着网络募捐规范化监管的开端。

  提案称,网络募捐的散乱状态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扭转,网络募捐真正走上良性循环发展之路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

  对此,致公党中央在提案中提出了五条建议:

  一是以《慈善法》为核心,尽快出台网络募捐的相关法规及实施细则。

  致公党中央建议,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尽快启动或修订地方慈善立法工作,将网络募捐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规范,并将网络募捐平台的募捐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

  同时,研究制定网络募捐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制度,对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网络募捐的相关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募捐事由、募捐方式、募捐款项的使用及审计、信息公开、慈善信托备案等作出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规定,使《慈善法》真正生根落地、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理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提案称,对网络募捐的监管主要通过对网络募捐平台的规范化监管来实现,而这一监管涉及到民政、电信管理等多个部门,《慈善法》和《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只对这些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粗线条的规定,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明确、权责不一致、自由裁量范围过大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政府对网络募捐平台的监管责任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因此,建议由法制部门牵头对相关责任进行梳理,明确界定职责范围,细化监管职责,从而逐步形成职责明晰、信息互通、举措互联的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加强对网络募捐平台的动态监管,实现由事前规范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致公党中央认为,目前公布的13家网络募捐平台是经过专家委员会遴选出来的。以资格认证的方式进行“事前审批”,提高准入门槛,从“入口”严把质量关,实现了对网络募捐平台的规范化监管。但是重视事前预防的监管模式也存在很大缺陷。获得资质是否意味着“只进不出”,遴选的具体标准有哪些,退出的标准有哪些,如何加强动态监管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

  因此,致公党中央建议尽快细化网络募捐平台的运营规范,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运营评估制度、随机抽检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网络募捐平台的动态管理;对网络募捐信息平台的信息公开和操作规范制定硬性要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在事后监管阶段,建立奖励和惩戒机制。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制度、黑名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事前认证、事中规范、事后奖惩的全程监管体系。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逐步建立网络募捐综合监管网络。

  提案提出,可在发挥政府监管主导作用的同时,依据社会共治的原则,广泛引导公众和媒体参与网络募捐平台监管,互联网公益平台也应强化自律,比如成立行业协会等。通过行业自律组织、独立审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柔性监管作用,逐步构建起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

  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募捐平台智能监管系统,对网络募捐平台实行实时的动态监控,切实促进其规范运营。

  五是加强政府引导,规范个人发起的网络救助行为。

  致公党中央认为,《慈善法》采用了大慈善的概念,对个人求助行为没有禁止。但是,近年来,因个人求助而引发的诈骗、骗捐事件却屡见不鲜。而当前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运营管理不规范也是越来越多的个人求助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一方面应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从而提升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另一方面,建议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认知慈善、依法参与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

  提案还提出,可积极探索将个人求助与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相结合,从而将其引向规范化监管。

  来源:澎湃新闻  卢梦君  吴晔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