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9960|回复: 0

[公益新闻] 宁波民政部门尝试“既当爹又当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8 08: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找业务主管单位,我们足足问了一大圈。现在好了,不用跑到省里去了。”宁波鄞州区邱隘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负责人庄琪说。不久前,该促进会成为全市首家由民政部门出任登记和业务主管“2合1”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相当多“草根”社会组织都为找业务主管单位碰了壁。因为业务主管部门需要为民间社团的行为承担责任,所以他们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寻不着主管单位的民间社会组织,便多采取变通方式,以工商注册或挂靠其他民间团体的形式暗度陈仓,用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身份开展活动。

  去年11月,鄞州区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既履行登记部门的职责,又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简单地说,是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鄞州区民政局副局长徐卫东说。

  同样,宁波海曙区民政局也在今年4月放开了社会组织登记条件,针对一些民生性的服务老弱病残、做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它们不再需要找业务主管单位,就能登记成立。据了解,作为全市的试点区,目前鄞州和海曙两区共有4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门“2合1”登记成功。(滕华、赵蓉婷)

  来源:宁波晚报

该贴已经同步到 猴子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