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益网讯: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宁波将有“一揽子”政策举措。记者今天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全市建成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和工作网络。到2020年,全市留守儿童保护关爱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留守儿童不只是内地省市有,在宁波也存在。经调查,截至去年9月底,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073人。
其中,从就学情况看,义务教育段的有2457人、辍学的有4人、不在学的有8人,其它的有604人。从监护情况看,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有2262人,委托亲戚朋友监护的370有人,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的有441人。农村留守儿童监管能力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因缺乏父母亲情的关爱,在成长过程中,其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等方面会出现相应的问题。制定出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十分必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有关负责人说。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通过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注重发挥群团优势,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让全市留守儿童保护关爱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其中,在“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措施中提出,外出务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社区)、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要及时、动态掌握留守儿童情况,建立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和监测反馈机制,实施实时报告、动态监测。要动员社会公众主动报告处于困境或遭受侵害的留守儿童有关信息。公民、社会组织等积极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关爱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是关键之一。《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督导工作站(点)建设,完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制度,解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明确将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留守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贫困家庭中留守孤残儿童纳入康复范围,提供康复服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为外出务工市民返乡创业就业提供政策,从而兑现市民本土化致富的目标。
来源:甬派 记者成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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