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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安全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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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22: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31日,正值我国农历春节初六,远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发生了一起牵动国人的车祸。当地下午4时许,一辆载有15位中国游客的大客车在一高速公路上意外翻车,车祸造成包括一名当地导游在内的7人死亡,至少15人受伤。
  这一远隔重洋的车祸给市民们的出境游安全敲响了警钟。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开拓和市民出游意识的改变,眼下,选择出国(境)旅游的宁波人越来越多。那么,市民在出国(境)旅游时究竟应该做好哪些准备,才能最好地规避出游风险呢?
  记者特别采访了宁波市旅游质监所,就5个问题请有关专家作了一个解答。
  NO.1:旅行社
  市旅游质监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首先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低价陷阱;其次,应该选择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并要求其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
  市民可以通过查询国家旅游局网站(http://www.cnta.com)来确定旅行社的资质。
  报名时,市民有权要求旅行社出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其“经营范围”一栏内应明确标明有“出国(境)旅游”一项。
  NO.2:合同
  市旅游质监所的工作人员提醒,和旅行社签订出游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上注明各种细节,明确出境游的行程、路线、景点安排、食宿安排等。游客在报名时应要求旅行社解释“购物团”和其他团的区别,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旅游景点信息,特别是定点购物的次数,以及食宿饭店的名称及星级情况。
  此外,出发前,要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
  据介绍,香港有“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可商户贴有“优”字标志,对旅游团队游客实行16天无条件退款保障,但必须是所购商品无损,没使用且原包装完好。
  购买商品时,应主动索要购物发票、收据、小票等相关凭证,同时要求对方在票据上填写好商品名称、型号,购买日期或接受服务的项目等;
  NO.3:保险
  为自己购买一份出境游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据介绍,目前境内游保险险种分为旅游意外险和交通险,而境外游就是在意外险的基础上加了一个紧急救助险,而且一些国家甚至要求游客必须购买一定数额的保险才可以入境。  
  对此,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旅行社及旅游者,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投保时询问保单内容,做到心中有数;2、相关旅游意外险为旅游者自愿选择,旅游者既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又是投保人,可直接到保险公司获取赔款;3、去一些相关的旅游目的地或参加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前,要考虑购买适当的旅游意外保险以保障游客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需支付的费用。
  NO.4:财物
  “护照、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等相关文件是出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建议,原件应单独保管或放在贴身口袋中,可将有关证件复印一份随身携带,除出入境检查外,相关证件最好交由领队统一保管。
  一旦发生证件丢失或被抢,要立刻报告领队并报案,请当地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可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的使领馆报告并补办有关证件。
  出境期间不要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更不要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托运的行李、外衣口袋或容易被割破的手提包中,贵重物品可以寄存,不要把其放在宾馆房间或旅游车中,逛街购物时少带现金多用信用卡。
  要服从导游和领队安排,严禁擅自离队,要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旅游车牌号等信息,以便出现意外时及时联系。不要在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停留,要慎重参与刺激性旅游项目。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由活动期间要结伴而行,并告知领队、导游大致的活动范围,不要乘坐无标志车辆。
  “出境游要去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一定要尊重别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工作人员提醒,遇到自然灾害及政治动乱、战乱、恐怖事件时要保持冷静并及时撤离,同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保护和营救。
  NO.5:投诉
  在出境旅游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时,可向组织出境游的境内旅行社索赔,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同时,游客还可向旅游质监部门(96118)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消协投诉;如果上述两个途径还是无法解决纠纷,消费者也可去法院起诉。
  质监所工作人员建议市民,要注意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各种票据、证明和资料。旅客在交款后要及时向旅行社索要正式发票。(金晓东)
                                                 本文转自:宁波日报城事周刊2009-2-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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