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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2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寻找50位待助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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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17: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孤儿是天底下最不幸的孩子,从家庭破碎的那一刻起,幼小的心灵便饱受创伤。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宁波现有多少孤儿未曾全面统计。这些孤儿虽都已被我市各级慈善总会、民政福利机构纳入救助体系,但他们依然缺少一个完整的“家”。为了让这些孩子重新拥有一份父爱和母爱,在我市慈善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帮办决定与福彩协会联手推出“春蕾有约”爱心助孤行动。

  我们将向社会征集50位生活困难的孤儿,向每位孤儿提供1000元助困金,这笔爱心款由市福彩协会提供。我们还将以专栏形式不定期推出这些孤儿的情况,接受爱心人士和家庭的助养。我们的救助方法:可以以家庭为单元,义务助养一个孤儿;可以几个人或几个家庭联合起来,共同助养一个孤儿;也可以由单位、机构或社团,助养一个或多个孤儿。这些助养孤儿均由各地慈善机构确认并推荐。确认助养关系后,孤儿可经常到助养人家中生活,享受家庭温暖和社会关怀。

  对于有父母的孩子来说,一声“宝贝”、一个抚摸,也许极为普通,可是对于这些可怜的孩子而言,却是一份亟盼已久的关怀,一道可望而难及的心灵鸡汤。如果您身边有需要帮助的孤儿,请与我们联系,电话66890890。

  

  新闻内存

  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有保障

  自2011年1月1日起,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确定。市区(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11年福利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32元和每人每月680元,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孤儿基本生活费包括:食品、衣着、生活日常用品、文化娱乐教育、医疗门诊、康复、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费用,但不包括儿童大病医疗费、寄养家庭劳务费。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实行城乡一体,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易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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