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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功臣遭遇能否推动“血债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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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20: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椿桦 (媒体评论员)

  温州市中心血站站长和一位副站长日前被免职,缘于该市“献血功臣”王女士用血遭拒。报道称,王女士10多年间累计献血达1600毫升,但其丈夫因手术需用血时,血液中心拒绝直接提供,要求她“再献”,而王女士此时已过55岁献血年限。“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口号因此事再受舆论质疑。

  印象中,这是近年来“血荒”背景下影响最大的事件一。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媒体几乎都重点关注过当地手术用血告急的现象,许多病人因难以等到相匹配的手术用血,而被延误治疗时机。此现象早在一些地方衍生出一个土政策,名曰“互助献血”——病人要用血,其家人必须先献血。许多持献血证的人也被纳入“互助”范畴。本人就有过相同遭遇:去年夏天,我妻子住院做手术,我就“被互助”过一次,尽管我此前已经“光荣”献过血。

  这说明,“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宣传承诺所遭遇的尴尬,并非个别现象;处分两位站长也远不能解决日趋紧迫的“血荒”问题。如报道所示,针对两位站长的免职,温州卫生系统一位官员认为他们“有些委屈”,他说,温州的临床用血达到浙江省的三分之一,血站供血压力极大。一些网友也认为,处分两位负责人并不能解决血站缺血现实,何况这也不是温州特有现象。

  不过以我所见,处分两位负责人是必须的,其他地方如果发生类似的恶劣事件而没有处分责任人,则是其他地方的不对。因为处分责任人,是在展示认错的姿态,减少事件对血站公信力产生的不良影响。至于认错后能否彻底改正,则是一个比较大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全国各级与各地政府部门共同反思和寻求对策。

  首先必须反思,为什么血站越来越缺血?目前的献血与临床用血,其过程是否足够透明?显而易见,缺血缘于供需矛盾,献血量与用血量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让公民有足够的献血热情,而所献的血都用在病人身上。但是2009年曾被媒体广泛报道过的“血浆浇花”事件,开始引起人们对用血监管机制的担忧。事后成都市卫生局处分了责任人,并解释称当事医院卖给花农的血液已经变质,只是医院报废血液的程序违规。不过,两年后成都的媒体又报道了“人情血”与“安慰血”的新说法,加深了人们的疑虑。

  毋庸置疑,当下缓解血荒问题的关键,在于狠抓用血机制的公信力,提高公众献血积极性。假如献血者兑换“无偿血”时困难重重,而不献血者通过权钱可顺利得到血,那必然会压缩血源,导致“血荒”问题积重难返。

  建立血液“通存通兑”机制,是提高公众献血积极性的良策之一。根据相关法规的精神,献血行为,相当于将血寄存在血站,血站就欠下了用户的“血债”,当用户需要时,必须“血还”。上个月,广州在全国率先建立的“血液银行”,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各地可以借鉴。从长远来讲,每个公众都有献血的意愿和现实需求,因为每个人都要预防生病,而提前向血站存储“救命血”,就像在银行存钱养老防病一样正常。假如银行在储户需要时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那银行的诚信必然破产。血站亦然。但愿,温州“献血功臣”事件能加快促进各地用血机制的改革,确保“血债血还”。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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