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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社区] 江南春晓试水业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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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2: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些小区选择更换物业来解决问题。但在江南春晓,业主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自主管理”: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负责具体运作,不以赢利为目的,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011年5月1日,自主管理模式在江南春晓正式实施。

  对于新成立的物业公司,业主心中难免有些顾虑,比如,股东们会不会从中谋利?

  为此,业委会与股东签订了一份《江南春晓委托持股协议书》,对他们的权利进行约束。

  例如,协议书中规定:“乙方(股东)仅为名义股东,不享有任何收益权、处分权等股东权利”;“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从事损害小区业主的事情……如因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小区全体业主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业委会向潘火管委会申请,在社区居委会名下成立一个业委会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设立2个印章,业委会、居委会各一个,要提取使用资金,必须双方审核、把关,并受潘火管委会监督。

  象山一小区尝试业主入股物管

  今年,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社区宏润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楼道长、居民组长会议,出席会议的93位业主,有90人举手同意通过了业主入股成立物管公司新方案,尝试自我教育、自我运作、自我监督的小区物管新模式。

  宏润花园小区现有登记住户535户。先前,物业费上缴率仅20%,物业公司亏损退出,新物业不愿接手。

  小区面临物管瘫痪的严峻形势。经多方协调磋商,从2012年1月起,小区业委会与物管公司合二为一,将业主物业费作为股金,家家户户成为股东,统一出租小区商业房、地下车库及会所场地、电梯广告位,完善公司集体监管机制和财务收支、管理、审批、公开制度。公司财务每年年底结算一次,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对不缴或拖欠物业费的住户,则按区规民约处置。

  慈溪浒山街道施行物业星级管理

  浒山街道有25个社区(村),80%是老小区。老小区自治管理能力差、居民安全感低、物业费收取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街道。

  针对这个问题,慈溪市建设局对老小区发放物业管理补助金,1.6元/平方米。“如何用活这笔钱,必须引入考核竞争机制,否则管好管坏一个样。”在浒山街道看来,实行物业星级管理的初衷,就是想通过这一办法,给管理好的小区物业以更多补贴,“迫使”所有物业公司都提高服务水平。

  浒山街道的物业管理星级评定设四个星级,考核内容涉及物业费收取、物业投诉纠纷快速处理、小区社会治安等,星级越高表示物业管理档次越高。

  “为确保考核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星级量化考核评定标准,除了街道的物业管理办公室打分外,还要通过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据介绍,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小区,街道每年给予每平方米1.2-1.8元不等的补助,而对考评不合格的予以整改或者摘星处理。

  老小区实施“星级管理”以来收效明显。目前,各小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偷盗案件大大下降,老小区物业费收缴由过去的不到60%普遍提高到80%左右。

  (金晓东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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